通陶研〔2020〕5号
关于举办省、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6年度课题(陶研专项)成果鉴定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分会,各专委会,各相关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
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按照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要求,经我会与省陶研会、市教科规划办研商,决定根据我市陶研专项课题的研究情况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近期分批举办省、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陶研专项)成果鉴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2016年度省陶研专项课题
2016年度省陶研专项课题的成果鉴定由省、市陶研会联合组建专家组负责实施,分三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含如皋、海安、崇川、通州湾的7项课题,名单见附件1),定于6月21日上午8:00-11:00在南通市八一小学举行成果鉴定会,联系人:蒋菁、魏仲康。
第二批次(含如东、海门的8项课题,名单见附件1),定于6月21日下午13:30-16:30在如东县教育局举行成果鉴定会,联系人:蒋菁、臧吉瑜。
第三批次(含市陶研会、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通田家炳中学3项课题,名单见附件1)将另行安排时间、地点举行成果鉴定会。
二、 关于2016年度市陶研专项课题
2016年度市陶研专项课题的成果鉴定由市陶研会与市教科规划办联合组建专家组负责实施,分四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含海安、如皋的10项课题,名单见附件2),拟于9月18日下午14:30-17:30在如皋市安定小学举行成果鉴定会,联系人:蒋菁、张怀明、徐伟民。
第二批次(含如东、通州、通州湾的11项课题,名单见附件2),拟于9月25日下午14:30-17:30在通州中等专业学校举行成果鉴定会,联系人:蒋菁、丁建枢、臧吉瑜。
第三批次(含崇川、港闸、市直的8项课题,名单见附件2),拟于10月15日下午14:30-17:30在南通市虹桥小学举行成果鉴定会,联系人:蒋菁、魏仲康。
第四批次(含海门、启东的7项课题,名单见附件2),拟于10月22日下午14:30-17:30在启东市紫薇小学举行成果鉴定会,联系人:蒋菁、戴宏、俞蔚。
部分课题因已升格为2018年度或2020年度省专项课题,故不再进行市陶研专项课题成果鉴定,按省陶研专项课题管理要求,另行安排中期检查、成果鉴定、结题审批等事宜。
三、注意事项
1. 鉴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课题成果鉴定会采用分批集体交流、鉴定的形式进行。会议程序为:⑴各课题组主持人依次就本课题研究情况进行简要陈述,每个课题组发言时间为5-6分钟(可运用PPT辅助);⑵鉴定专家组成员查阅各课题成果资料;⑶鉴定专家组成员与课题组成员进行质询、答辩;⑷鉴定专家组评议后形成鉴定结论;⑸鉴定专家组全体成员在课题成果鉴定书上签名;⑹鉴定专家组组长发表总结性意见并宣读专家组集体鉴定结论。书面成果鉴定书经全体鉴定专家签名后,及时送达相关课题组主持人。2.各课题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做好课题成果鉴定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相关批次成果鉴定会举行三天前,通过电邮或微信向南通市陶研会提交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课题研究报告电子稿。(联系人:蒋菁)。3.课题主持人应亲自参加成果鉴定会,与会时须向鉴定专家组提交书面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课题研究报告(一式八份)及成果材料主件及附件(原件一份,其中主要部分可复印一式八份附于研究报告之后)。4.各县(市、区)分会、专委会和课题成果鉴定会承办单位应认真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切实保障课题成果鉴定会的顺利举办。5.如需单独进行课题成果鉴定,请课题主持人提前两周与市陶研会联系。
以上通知即请贯彻。如因故有所调整,我会将及时补充通知。
南通市陶行知研究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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